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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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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结2012年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行期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同时还规定,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进行编制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0169月,我司受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委托,为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于201612月份开始正式试运行。

  2017626日下午,在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审会。本次评审会的专家分别是:珠海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刘鹤云;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工程师:汤小鸥;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邹亚玲。(详/图)


现场评审会(图1)

现场评审会(图2)


现场验收(图1)

  评审会在我司技术人员的组织下,顺利开展。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我司技术人员与专家们一同去往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现场审核验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会专家们给出了宝贵意见,使我司技术人员受益匪浅,更进一步的完善评审工作。我司技术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结2012年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宝华韦健贸易(珠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审会顺利完成,并得到专家们整改后通过的评审意见。

  珠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始终承诺秉持着“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依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出具严谨科学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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